扬州大学体育学院2013年举办游泳教员、救生员培训
暨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招生简章
为适应新形势下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要求体育行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游泳教员、救生员作为高危险体育职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以及省体育局的相关要求,扬州市2013年游泳教员、救生员等高危险性体育职业国家职业资格的培训与鉴定仍由扬州大学体育学院承办。
扬州大学体育学院作为江苏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设备和训练场馆,已成功举办第五期“游泳教员、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共培训学员600余人,其中89%以上的学员通过了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获得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质量受到了省市体育主管部门和社会的一致好评,学院被江苏省体育局表彰为2011年度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先进集体。
2013年,扬州大学体育学院将继续举办游泳教员、救生员职业资格鉴定(初级、中级)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后即可申请参加职业资格鉴定。
一、培训工作
1、报名对象:学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心血管疾病,有一定游泳基础、从事和准备从事体育行业游泳教员、救生员职业的人员(取得初级资格证书者可报名参加中级资格培训)
2、培训内容:(1)游泳教员:游泳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教学技能;
(2)救 生 员:游泳基本理论、专门游泳技术、CPR-急救技术
3、培训时间:
理论学习 2013年4月中下旬—5月中旬(具体安排见课程表);
实践训练 2013年5月下旬-6月上旬(具体安排见课程表)。
第一次授课时间将由电话或短信通知。
4、培训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体育馆。
二、考核与鉴定:由江苏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统一组织考核鉴定。考核鉴定合格者取得游泳教员、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鉴定及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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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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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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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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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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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人员
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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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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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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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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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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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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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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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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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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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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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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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 生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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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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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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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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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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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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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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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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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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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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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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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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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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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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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 生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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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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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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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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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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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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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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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日-4月15日;
2、报名地点: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体育学院行政楼(21号楼)213室
3、联 系 人: 孙强老师 0514-87991596、13511752110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非本学院学员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生同时携带学生证),同时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2个培训项目需带8张照片)。
2、本学院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体报名,每人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2个培训项目需带8张照片)。
3、学员必须按时上课,无故缺席1/3以上课程不得参与鉴定考试,且鉴定费和培训费一律不予退还。
扬州大学体育学院
二○一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