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女,体育学院体教1201班副班长,共青团员,生活中乐观向上,自立自强,荣获扬州大学“情暖校园人物”评选中提名奖。连续三学期专业文化成绩成综合测评排名均列年级第一,并荣获国家奖学金。率先通过英语四级及普通话二级等级考试。专业技能较为突出,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荣获撑杆跳高第五名、4*100接力第六名,获得校运会中标枪、400米冠军,担任班级女篮队长,夺得院篮球联赛冠军,个人荣获“最有价值球员”称号。2014年。荣获江苏省“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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