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丛婷,女,民体1101班组织委员,中共党员。在校期间,一直秉持“坚苦自立”的校训,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成绩名列前茅,连续三年获得校长一等奖学金和朱敬文奖学金,积极参加并通过英语四级和普通话二级考试。考取了国家二级武术裁判证,在课余时间通过了教师资格证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考试。专业技能较为突出,大一时参加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荣获集体项目第七名和道德风尚奖,并获得扬州大学文体先锋特别奖,大三时参加江苏省大学生运动会,获得太极拳个人第四名的成绩。积极参加学校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校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2013年6月获得扬州大学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大三时荣获校“优秀学生干部”。2015年获“江苏省优秀学生”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