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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体育学院“金升校友励志成才”助学金评比办法(试行)

          

     第一条根据金升教育集团与我院签定设立“金升校友励志成才”助学金的协议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金升校友励志成才”助学金的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各类活动,热心为社会、为学院服务,使学生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公益志愿、团队协作等活动中争先创优,扩大学校、学院的积极影响。

  第三条校友助学金分为个人立志成才助学金和卓越团队助学金二类。评定对象为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和团队。

  第四条 “金升校友励志成才”助学金评定条件

  (一)个人立志成才助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未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品德优良,所在宿舍为“合格宿舍”;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评奖学年无重修课程,学生素质测评合格;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各类专业竞赛等,至少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其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等行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2)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3)在科学研究上成绩显著,本科生以第一主持人第一单位在省级大学生科创作品“一般”以上立项并结题或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在省级以上体育类正式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硕士生以第一主持人第一单位获得研究生创新计划科研项目(省立省助)并结题或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在国内中文版体育类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4)在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专业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个人获国家级专业竞赛前三名、省级专业竞赛第一名;

  (5)连续两年承担学院暑期体育游泳池馆游泳救生工作,且表现优秀。

  (二)卓越团队资助评选条件

  1、团队德育氛围好,集体活动组织有序,集体荣誉感强;

  2、基础文明建设好,成员无受行政处分,所在宿舍无不合格;

  3、积极参与院级以上各类集体活动和专业竞赛等,至少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在科学研究上取得优异成绩,科研团队获省级大学生科创作品“重点”以上立项,并顺利完成结项;

  (2)获得省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表彰的团队;

  (3)获得省级以上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的先进团队;

  (4)在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专业竞赛中,获国家级专业竞赛团体前三名、省级专业竞赛团体第一名。

  第五条助学金评比年限及资助标准

  1、“金升校友励志成才”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2、符合第四条第4点(1)、(2)项资助标准为1000/人(项);

  3、符合第四条第4点(3)项中的获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科创作品 “一般”以上立项并结题资助标准分别为1000/项和400/项,研究生获得研究生创新计划科研项目(省立省助)并结题资助标准为400/项;

  4、符合第四条第4点(3)项中的本科生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在省级以上体育类正式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资助标准300/篇,研究生以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在国内中文版体育类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资助标准1000/篇;

  5、符合第四条第4点(4)项中的获国家级专业竞赛前三名的资助标准分别为1000/项、800/项、500/项;获省级专业竞赛第一名的资助标准为500/项;

  6、获国家级专业竞赛团体前三名的资助标准分别为2000元/项、1600/项、1000/项;获省级专业竞赛团体第一名的资助标准为1000/项;

  7、符合第四条第4点(5)项的资助标准为400/人。

  第六条  助学金申请与评发程序

  1、学院成立“金升校友励志成才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党政领导和院纪检员、团委负责人和研究生教学秘书组成;

  2、每年11月份,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体向院团委提交《金升校友励志成才”助学金》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院团委将申请材料汇总并填写《“金升校友励志成才”助学金审批汇总表》,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定拟资助对象,并在全院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金升教育基金会备案;

  4、每年的12月份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金。

  第七条其他说明

  1、在同一赛事中,个人获奖和团体获奖不兼得;

  2、在同一赛事中,个人或团体多项多次获奖,计最好成绩;

  3、高水平运动员参加专业竞赛获得的成绩不在本办法资助范围内;

  4、由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的全国性比赛,级别视同为省级;

  5、先进团队资助标准同专业竞赛第一名。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4年起试行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由“金升校友励志成才”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扬州大学体育学院

                                         2013年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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